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2014年)发布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6作者:Admin来源: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点击量:
知识产权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国家发展战略资源的有效途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是衡量企业、地区和国家自主创新水平和发展优势的重要标尺。受农业部科教司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挂靠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以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农业专利、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主要农业知识产权类型为对象,系统测算了到2013年底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农业行业知识产权密集度,以及品种权、农业专利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农业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的数量趋势、质量状况、地域分布、行业构成、热点领域和优势单位等。结果显示,2013年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总体态势继续保持“数量稳增,质量改善”的特点。
2013年,全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为128.29,比2012年增加28.29。其中申请量指数为128.35,表明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成果比上年增加了28.35;授权量指数为136.44,表明随着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将农业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财富的获权能力增强,农业知识授权量比上年增加了36.44;维持年限指数为123.43,表明农业知识产权质量不断改善,有效农业知识产权的总维持年限比上年增加了23.43。
从地域分布来看,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排列前三位的分别为山东92.07、江苏89.40、北京77.84,表明这些省的申请量指数、授权量指数和维持年限指数三类都比较接近全国最高水平;而宁夏、青海和香港省市的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依次仅为2.73、0.85和0.77,表明这些省的申请量指数、授权量指数和维持年限指数和全国最高水平的差距十分巨大。
从单位来看,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浙江大学的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值分别为99.00、46.47、32.58,表明中科院的申请量指数、授权量指数和维持年限指数几乎都是全国最高水平,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值在科研单位中遥遥领先,超过了处于第二位的中国农科院的近一倍。在企业中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排列前三的分别是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04、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1.73和中国中化集团15.90,表明我国农业企业弱小,农业知识产权创造主要集中在科研单位的特色非常突出,企业排名第一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只相当于科研单位排名第一的中国科学院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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