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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为农业创新注入强劲动力——宋敏就中央一号文件接受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14作者:Admin来源:IARRP点击量: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9年聚焦三农,2012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在继续关注农业的基础上,着力点落于农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渗透至农业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应用的各个环节。可以说,两者唇齿相依,密不可分。那么,在农业科技创新迎来发展机遇期之际,知识产权又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对此,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宋敏接受了记者访问。
    宋敏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农业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倘若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意味着国家对农业技术的主权利益有可能流失;另一方面意味着对地方、行业相对利益的否认,这将会挫伤其投资农业科技的积极性。
    宋敏强调,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正确处理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的关系,防止我国农业生产体系对外来技术的过度依赖,用自主知识产权支撑粮食生产等农业体系。同时,进一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创造出更多的新品种和技术,增加对农户的科技支撑,这将比现金直补更能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针对创新成果推广应用难,技术转化实施率低的问题,宋敏指出,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健全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利益驱动机制。这使得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上下游之间的封锁隔离越演越烈。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建立以知识产权流转交易为纽带的协作模式,充分尊重和保护各环节、各方面参与者的利益,形成上中下游互惠共赢的利益机制。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这就需要对不同的个体利益整合形成互惠互利的动力机制。无疑,健全的知识产权制度是明晰和保障个体利益的有效手段,因而也是整合个体利益,促进分工协作的基础。
    最后,宋敏指出,根据此次一号文件所提出的农业科技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的“三性”定位,完善农业公共投资知识产权的权属制度,实现农业公共科研投入、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权责统一将成为农业知识产权工作探索的重点。(高晓鸥)

    媒体报道:http://www.sipo.gov.cn/mtjj/2012/201202/t20120210_644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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