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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持制定的《地理信息 专用标准》国家标准通过SAC/TC230审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23作者:Admin来源:点击量:

        2012年2月17日,由我所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承担的《地理信息 专用标准》国家标准制定项目通过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的审查。审查会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召开,由SAC/TC230秘书长牛靖主持,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总工程师李莉担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郑鹰(高工)和来自国家信息中心、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等单位的地理信息标准化专家12人出席了审查会议。我所姚艳敏博士代表标准起草组作了标准编制的详细汇报后,审查专家经过质询和逐段、逐句的认真仔细审议,一致同意通过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认为该标准的制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它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和指导国家地理信息专用标准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地理信息 专用标准》国家标准定义了地理信息系列国家标准的专用标准概念,规定了以地理信息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为基础标准,制定国家地理信息专用标准的规则,提出了专用标准的结构、专用标准与基础标准的一致性关系、专用标准的标识以及制定过程的规范化要求,为国家地理信息专用标准的制定提供指南。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1 范围、2 一致性、3 规范性引用文件、4 术语和定义、5 专用标准的语境、6 专用标准的目的、7 专用标准对基础标准的引用(包括与基础标准的关系、规范性和资料性引用要求)、8 专用标准的内容、9 专用标准的一致性要求(包括一致性条件、与基础标准一致性要求的关系)、10 专用标准的标识、11 专用标准的文档结构、12 专用标准的制定和采纳、附录 A 一致性抽象测试套件、附录 B 专用标准构成示例、附录 C 一致性方法。
    标准起草组早在2001年便开始对该标准相关的国际标准(ISO 19106)进行了跟踪和研究,形成的中文标准版本刊登于2004年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地理信息标准手册》中。200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TC230正式下达《地理信息 专用标准》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标准起草组和国内外有关专家又经过二年的努力,在ISO 19106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地理信息领域国家标准的专用标准现状和需求,以及国家标准与ISO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差异,在专用标准的层级、一致性类别、专用标准标识管理等方面按照我国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了修改,更有利于专用标准机制在我国的推广使用,形成了审查会通过的《地理信息 专用标准》国家标准(送审稿),这也是我所对我国地理信息共享和完成中国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的贡献。该标准已提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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