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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耕地流转现状与特点——基于177户农户的调研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30作者:Admin来源:点击量:

    农村土地流转是近年来发展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基础。为了解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模式和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意愿(文中的土地是指耕地),在全国农业区划办的组织下,在浙江省农业区划办的帮助下,调研组于2009年8月在浙江省开展了调研,现就该省的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调研方案与选样

    本次调研在浙江省区划办与浙江省农科院资源区划所的帮助下,选择了浙江省西南部的丽水市松阳县、中部的金华市金东区和东部的宁波慈溪市,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基本代表了浙江东、中、西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调研组一行10人,采用了访谈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研,走访了6个乡(镇),12个行政村,180户农户和20户专业大户,获取农户问卷177份和部分典型案例。

    二、浙江省耕地流转基本情况

    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来看属于发达地区,人均耕地0.62亩,农村劳动力开始转向二、三产业,一些地区“抛荒”比较严重,自从土地流转创新以来,浙江省土地流转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在我们调研的三个县中,截止到2008年年底,慈溪市耕地流转面积达到31.4万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58;金东区流转面积4.1万亩,占个耕地承包总面积的21;松阳县耕地流转1.3万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12。

    三、耕地流转呈现的特点

    1、家庭非农收入越高的地区,耕地流转及意愿越明显。在浙江省内耕地流转差异性也较大,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耕地流转范围和面积都比较大,农民对耕地的流入及流出意愿明显。流出的原因主要是从事了二、三产业,地没人种且收入低,流入的原因是已经转入了部分耕地后种植特色农产品等效益逐渐显露,希望进一步扩大规模。如被调查的慈溪农村家庭非农收入最低不低于1万元,最高达到40万-50万,兼业收入较多。很多农户有家庭作坊,从事加工业,对种地的积极性不高,希望流出土地。而在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太高的松阳古市镇,户均收入基本在几千元,并且以种植业收入为主,耕地流转就不明显,处于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即使有部分茶叶和养殖业也不成规模,处于分散经营状态。

    2、耕地流向专业合作社与专业大户成为主要趋势。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成为耕地流入的主要对象,他们主要来自村内的种田能手、村干部或外村的农业投资者和企业。如金华地区有专业合作社13个,涉及水稻、葡萄、苗木、蔬菜等,专业大户226个,70的耕地流转给了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该地区某村成立了水稻专业合作社,由村长兼任该合作社的社长,村民大部分将水稻田由该专业合作社托管,合作社实现了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再如专业大户李某转包了100多亩耕地种植葡萄和苗木,实现了规模效益。

    3、耕地流转后用途趋向多种经营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通过调查发现,耕地流出后向多种经营的特色农业与现代农业方向发展,如茶叶、水产养殖、苗木、特色果蔬等,经济效益明显高于传统农业。一般粮食作物的亩产值在1000元左右,而特色农业的亩产值达到5000元甚至更高。特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增强了市场竞争优势,增加了农民收入。如慈溪逍林镇已形成了4800亩蔬菜基地、3200亩葡萄基地、1200亩西瓜基地、1300亩花木基地的优势产业布局,亩均收益在6000-8000元。

    4、耕地流转后倾向于“非粮化”经营。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由于种粮效益较低,农户之间的流转还是主要用来种粮食,而农户与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之间的流转多数主要用于经营效益较高的养殖业、花卉苗圃或经济作物,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很小,在高效农业发展的同时耕地的“非粮化”日益明显。如松阳有一户转包了100亩耕地用于种植茶叶,金东区一个专业大户转入100多亩耕地用于种植果树和苗木,经济效益都很可观,自身的吃饭问题依靠购买粮食。

    5、中介组织的成立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以往耕地流转是农户与农户之间或者散户与大户之间进行,基本没有中介组织,这样的流转形式使得大户很难找到连片的耕地,给的租金也偏低。如今,在镇、村两级政府的引导下,成立中介服务组织,由村将农民自愿流转的耕地集中起来转包给乡(镇)中介服务中心,然后再统一招标种植大户,形成了“散户-村集体-大户”的流转方式。中介组织的成立规范了流转的程序和合同,统一了流转期限和价格,达到了农户将土地交给中介组织放心,大户转包土地安心的效果。

    三、政策建议

    1、耕地流转后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兼顾国家粮食安全。耕地流转的过程中发展高效的现代农业提高了耕地产出率及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但粮食安全也是耕地流转的目标之一,要防止耕地“非粮化”。首先,地方政府要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用途不改变、耕地质量不退化、粮食产量不降低,不给国家粮食安全造成负担。其次,要改变“产量大区、经济穷区”的观念,要从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看待耕地流转,发展高效农业固然重要,但不能忘了粮食安全。

    2、完善和培育市场中介组织,做好耕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完善和培育农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能够较好地从体制上减少土地流转的行政干预,使之按照市场机制运行。中介组织是政府、村委会管理土地流转活动的市场补充,但不是政府或集体的指令执行者,因而各级政府(或党组织)、村委会(或村党支部)不能成为中介组织的替代者。政府和村集体要对建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进行积极引导,鉴于该行业特殊的社会服务性,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必要时也可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中介组织要做好耕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建立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提供流转供需的数量、质量、区位、价格等信息,提高自身的土地测量评估、价格估算、政策法律咨询、合同管理等业务能力,更好的为耕地流转服务。

    3、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耕地流转后的农民生存保障。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解决耕地流转后生存保障的根本,如果农村社会保障不能到位,就难以实现农地流转权力的市场化定位,难以实现发展现代化社会所需要的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为此,要建立中央与地方相结合、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制,制定能满足公民最基本需要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等制度,并为全体公民开设国内统一的、可以流动的个人账户。

    (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下完成调研,本文属于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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