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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发展壮大宁夏回族自治区村集体经济项目进展顺利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8作者:Admin来源:农业防灾减灾团队点击量:

    据悉,由我所承担的扶持发展壮大宁夏回族自治区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得到财政部、宁夏自治区的充分肯定。近日,项目组协助宁夏自治区政府在宁夏沙湖假日酒店完成全区试点县区、乡镇、试点村干部400多人的培训,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5年底,财政部出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97号)文件,确定2016年中央财政在全国选择13个省份开展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是首批试点省区之一。2016年宁夏自治区在全区遴选了8个县区,每个县区遴选了10个试点村共80个试点村开始试点理论和实践探索。
    扶持发展壮大宁夏回族自治区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由郭淑敏博士主持,组建了以资划所专家团队为核心、相关研究所专家为骨干、院外企业、合作社等方面团队为配合近30人的专家工作团队。项目实施旨在深入了解宁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基础上,厘清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特别是体制机制框架,针对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促进发展的对策建议与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案并付诸实施。项目组经过前期筹备、基线调研、指导方案制定以及指导方案实施的运行服务几个阶段现已进入最后一个阶段即运行服务阶段。下一步,专家团队将继续深入到各试点县区、试点村开展进一步运行指导服务,力争项目实施取得更大实效。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国家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突破口,是新时期新阶段对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顺利实施,集成了我院多方力量,是将我院科技成果在宁夏自治区广袤的大地上有效转化,为更好服务地方、服务西部地区、服务三农的良好契机,无论从到各试点村工作的深度还是覆盖宁夏自治区8县区80个试点村的广度也都是前所未有的,该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展了我院所与宁夏自治区院地合作的领域,对促进我院科技成果“立地”转化具有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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