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标注提供复印件的除外;各材料提供一份。
1《肥料变更登记申请书》(微生物肥料产品)。
2 使用范围变更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田间试验报告、产品标签样式。
3 商品名称变更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产品标签样式。
4 企业名称变更的,境内申请人还应提交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其它与企业名称变更相关的文件资料;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还应提交企业注册证明复印件、生产销售证明文件、委托代理协议,代理机构企业或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名称有变化的,也应同时提交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5 田间试验报告、产品标签样式要求参照《肥料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变更登记办理基本流程
1 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肥料窗口审查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 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审查。
3 技术审查发现安全性、有效性出现隐患或者风险的,提交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
4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技术审查意见或者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
5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签批文件办理批件,制作《肥料登记证》。